男子抢劫强奸8名女性并致1女死亡被判死刑
一名四川男子在不到两年内,在东莞松山湖、四川老家一带先后强奸了8名女性,并造成一名被害女子死亡,其中还有两名是在校大学生。犯下如此恶行的男子蔡伟昨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刑,他最终因强奸罪和抢劫罪被判死刑。公开宣判后,蔡伟表示服判不上诉。法院判决认定,被告人蔡伟共实施强奸犯罪八次,抢劫犯罪七次,抢劫金额1320余元及手机两部等物;其中2次对学校学生实施强奸、抢劫犯罪行为,并致一人死亡。因蔡伟恶行而死的女子是东莞市职业技术学院2010届入学新生盛某韦,当时才20岁。此外,蔡伟从2009年底至2011年初,曾先后在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、四川成都市、简阳市等地,以类似的手法对多名独行女性实施强奸和抢劫,犯案次数多达八起。去年5月,蔡伟在四川的一个网吧内被抓获。
东莞中院认为,蔡伟的行为“社会危害极大,罪行极其严重”,即使有自首的情节,仍“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”,遂依法判处被告人蔡伟死刑,并赔偿被害人盛某韦父母人民币18万多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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